发布时间:2017-12-04 14:3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陆良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陆良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1545-174215212022
3、招标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预算(万元) |
交货期 |
1 |
气垫床 |
6台 |
具体要求详见参数 |
149.00 |
合同签订后30天 |
2 |
多功能无创呼吸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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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创呼吸机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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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除颤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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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视喉镜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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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双通道注射泵 |
18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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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体外震动排痰仪 |
1台 |
4、交货地点:陆良县中医院指定地点
5、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5.1 营业执照
5.2 税务登记证书
5.3 组织机构代码证
5.4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5.5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障资金材料须至少包括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
5.6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
5.9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针对进口产品)
5.10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5.11 供应商承诺书
5.12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针对进口产品)
5.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5.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4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昆明市白云路525号北京路花苑综合楼5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带上投标邀请书中5.1—5.7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5.1—5.8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未带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不售予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100.00元人民币)。
8、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12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9、投标地点: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开标日期:2017年12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招标人:陆良县中医院
招标人地址:陆良县城西3路6号
招标人联系人:程老师
电 话:0874-6933333
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525号北京路花苑综合楼5楼
电话:0871-65632190
传真:0871-65727200
邮政编码:650000
联系人:周大强、李云丽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颐园支行
开户名称: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53001615350051006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