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24 13:33:03
一、采购条件
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华宁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华宁县人民医院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KBZB—2017—YX111H。
2.项目名称:华宁县人民医院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等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采购预算:人民币1400000.00元。
6.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7.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所投产品属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须提供具备所投产品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并提供2017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开具的)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10月 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200.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以下资料还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代理公司留存):
2.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
2.3所投产品属医疗器械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具备所投产品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5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并提供2017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开具的)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无授权)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规定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13日16:30前(必须到账)交纳投标保证金¥28000.00 元(大写:贰万捌仟元整),按以下账户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按以下账户从供应商的基本账号转账或电汇交纳,并向代理机构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
账户名称: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账号:1018021000299890
联系人及电话:白师,0877-2668961
注: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在开标前须到代理机构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文件格式的其中一部分。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14日8:30时~09:0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09:00时;
2.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宁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二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4日09:00时。
2.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宁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二楼);
八、发布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泉乡华宁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泉乡路下段山口村路口
联系人及电话:尹医生,0877-561680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科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玉溪分公司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魏家山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大门正对面)
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李师0877-2668961;
日期: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