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市物价局张家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张家口市第四医院执行新建病房床位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4 14:07:49
张家口市第四医院: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石家庄市第五医院等执行病房楼床位指导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医〔2017〕55号)文件要求,3人间、4 人以上间无卫生间,扣减5元/床日,对你院新建病房楼床位价格核定如下(附表),此标准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医院应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张家口市物价局 张家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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