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7 10:06:55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中心血站委托,就临汾市中心血站血液检测试剂和一次性使用去白采血塑料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中心血站血液检测试剂和一次性使用去白采血塑料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FTLZH【2017】-237
三、招标内容:(明细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共三包,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项目预算:3447000元;
4、交货时间:按甲方要求;
5、交货地点:临汾市中心血站;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所投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应为有效合法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6、第一包、第二包的生产厂家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代理经销商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GSP证书;第三包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10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3、地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
3、届时请参与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招标仪式。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中心血站
地址:临汾市信合西路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4797368678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系人:席女士
电话:0357-3305009
邮编:041000
E--mail:413824378@qq.com
十一、本项目公告的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