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3 10:55:43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企业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2017年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XJHYCG201768
预算资金:743.99万元
三、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 |
单道注射泵、双道注射泵、输液泵、加温输液器 |
第九包 |
纯音测听 |
第二包 |
便携式血氧饱和度监护仪 |
第十包 |
儿童便携式多导睡眠监测仪 |
第三包 |
智能呼吸排痰机 |
第十一包 |
等离子前列腺电切镜 |
第四包 |
药箱柜、麻醉柜 |
第十二包 |
胰岛素泵 |
第五包 |
手术病人转运车、辐射台、气垫床、红外线治疗仪、婴儿床、手术床、治疗车、抢救车、病历车(50位) |
第十三包 |
全自动封闭病理组织脱水机 |
第六包 |
儿童悬吊运动治疗系统 |
第十四包 |
真空超声清洗机 |
第七包 |
降温毯(小儿) |
第十五包 |
质检工作台 |
第八包 |
超声震荡机、储镜柜、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 |
第十六包 |
全高清腹腔镜系统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出具《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4)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单位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副本原件或公证件;
6)投标单位还须提供所投医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器国医疗械注册证》(投标人投标时须出具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11月03日至2017年11月09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00)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及本公告复印件(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留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备案),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六、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16楼B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第1-8包:2017年11月23日11:00时;
第9-16包:2017年11月24日11:00时;
七、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 刘主任
联系电话:0991-233323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8号红山新世纪A座16楼B1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099142475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