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17 13:58:06
开州区中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等设备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开州区中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等设备采购。采购牙科综合治疗机、根管长度测量仪、根管治疗仪、热牙胶填充系统,采购预算总价19万元。
二、资金来源
由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报价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报价供应商须具备生产或代理销售其所投分包所需医疗器械的资质;
2.注册地非重庆市的报价供应商须在重庆市辖区内设有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
四、报价、开标有关说明
1.询价文件的获取:请于(北京时间)2017年 7月17日9:00至 2017年7月19日17:00时,自行在代理公司领取。
2.询价文件售价:递交报价文件时缴纳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为300元/份,缴后不退。
3.开标地点:
4.报价文件、相关原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20日15:00。
5.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20日15:00。
本次询价采购在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网站上发布。
五、报价保证金
2.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开标时现场缴纳。
3.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报价,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4.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5.本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代理公司自行领取。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公司拒绝接收其报价文件。
①超过报名及报价文件、相关原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
②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的;
③未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④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7.报价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
地 址:重庆市开县开州区开州大道西206号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23-52120183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道尔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三支路22号6楼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13388939881
2017年 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