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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妇幼保健院离心耗材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SCZD2017-CS-989/1(R)

发布时间:2017-07-10 14:20:17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康市汉滨区妇幼保健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汉滨区妇幼保健院离心耗材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汉滨区妇幼保健院离心耗材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D2017-CS-989/1(R)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汉滨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培新街65号

 联系方式:0915-326681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9-8849791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名称

数量(套)

离心耗材及相关服务

25000

染色制片须按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项目用途:医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40万元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磋商截止前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产品具有生产厂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安康市大桥路中段6-7号)

     3、 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

    九、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7年7月26日下午14:00

2、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开标三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雷熙宁 程燕

联系方式:029-8849791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3260087949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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