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07 11:25:25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医疗设备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请有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1741xjitc146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备注 |
01包 |
ICU中央工作站和多功能监护仪 |
1套 |
22.00 |
|
麻醉监护仪 |
1套 |
45.00 |
|
|
排痰机(背心式) |
1套 |
5.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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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包 |
麻醉机 |
1台 |
25.00 |
|
03包 |
冲击波治疗仪 |
1套 |
46.00 |
进口 |
04包 |
麻醉机 |
2台 |
64.00 |
进口 |
05包 |
有创呼吸机 |
5套 |
125.00 |
进口 |
无创呼吸机 |
2套 |
20.00 |
进口 |
|
转运呼吸机 |
3套 |
51.00 |
进口 |
|
06包 |
氩气刀 |
1套 |
18.00 |
进口 |
07包 |
医用臭氧治疗仪 |
1套 |
25.00 |
进口 |
08包 |
射频消融治疗仪 |
1套 |
38.00 |
进口 |
招标产品详细规格、参数等要求请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须具备);
4、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就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7日11: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阳光花苑A座中基大厦4楼一号会议室。
九、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
注:如供应商需开具招标代理文件费发票,请提供: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国税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
十、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07月06日至2017年07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到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五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就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所有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人: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
地 址:吉木萨尔县文明东路19号
联系人:王娟
电 话:0994-6982116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阳光花苑A座中基大厦4楼
联系人:龚慧婷、姚晓律、于馨尧、徐艺玮
电 话:0991-8852780、8812857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