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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EZYJ-ZFCG-2017002

发布时间:2017-06-30 17:06:16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鄂州市梁子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批准采购,鄂州市耀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2.2 采购编号:EZYJ-ZFCG-2017002

2.3采购预算:45万元;

2.4交货期:合同约定;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采购产品主要内容:

名称                 数量       质保期      交货期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台        五年       合同约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3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投标货物生产厂商的唯一授权书;

    3.4、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鄂州市耀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鄂州市凤凰街道莲花村六组4-46号,下同)(0711-3898668)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同资质证书上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投标货物生产厂商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审议结果为准。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第2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玖仟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7月10日上午9:30时前到账。

    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鄂州市耀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单位名称:鄂州市耀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分行营业部

    帐户:942006010035138902

    行号:403531000026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7年7月10日上午8:30-9:30时提交至鄂州市耀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由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市耀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6月29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太和大道七号

    联系人:柯院长     联系方式:17720237286

    8.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市耀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凤凰街道莲花村六组4-46号

    联系人:小熊    联系方式:0711-3898668/13476450780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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