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6 09:55:25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汕头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汕头市公安局DNA检测专用试剂耗材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804-049-0060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DNA检测专用试剂耗材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52,13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汕头市公安局DNA检测专用试剂耗材(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2.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24日期间将报名函原件送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供应商也可以在此期间先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将报名函原件邮寄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在开标前递交本中心,本中心最终确认供应商报名有效以在开标前收到报名函原件为准。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3.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多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5月15日 至 2018年05月24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6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5 月 15 日 至 2018 年 05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祺浩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罗泽宏 联系电话:0754-88965394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联系人:黄世鹏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邮编:515041
(三)采购人:汕头市公安局 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联系人:罗泽宏 联系电话:0754-88965394
传真:0754-88964394 邮编:515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