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04 10:48:38
一、报价规则
1、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请初次入选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报价及报价解密,二次报价价格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价格。
2、入选品规价格不得高于全国最低销售价。入选品规报价为包含配送费用及其它税费等在内的医院采购价格(到货价)。
3、二次报价时间:
(1)网上二次报价时间
2019年3月5日9时整至3月7日24时整。
(2)二次报价解密时间
2019年3月8日9时整至3月8日12时整。
(3)申报时间内,报价错误的,允许纠偏。议价报价截止后,企业不得修改报价。
二、采购及结算
1、入选品规公布后,要求各医院必须采购入选产品,不得采购自行议价的其他厂家品规。医疗机构不在平台上采购,私下自行采购部分,将追究其责任。入选品规挂网采购后,过渡期截止前,医疗机构需将未入选的库存品规退货,不得以库存问题为由不使用新入选品规,如有上述行为,入选厂家可以举报,举报电话:0598-8093723。
2、三明市公立医疗机构在配送结算平台上采购药品与耗材,次月由医管中心统一结算货款。从验收入库并于采购平台确认之日算起,平均回款时间不超过30天。
3、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配送企业强调
在确定本批次入选品规的配送企业时,同一生产企业或全国总代理原则上选择不超过2家当地配送企业(包含第一批至第五批次采购目录中已指定的配送企业),并且要求同一类产品须在同一配送企业配送。
配送企业需具备配送至三明市各县(市)乡镇卫生院及延伸机构卫生所的能力。
四、其他事宜
1、如遇国家、福建省相关政策调整,本采购规则将作相应修改。
2、各厂家须诚信报价,入选后不供货的,纳入诚信“黑名单”。
3、不参与三明报价的企业产品,不得在医疗机构备案采购,医疗机构有特殊需要的品规,须批示后备案。
4、严格执行“两票制”,且票货同行,杜绝假伪劣产品流入。
5、严禁“带金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