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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河南省关于近期医用耗材相关业务办理的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2019-08-01 14:12:13

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近期,我中心接到现场和电话咨询医用耗材相关业务办理事项,现就有关问题统一答复如下:

一、企业首次注册怎么办理?

首次注册采取网上办理的方式。企业在“医药采购平台”界面点击“企业注册”,按要求填写信息后生成企业用户名和密码(详见“操作帮助”栏目《生产、经营企业网上注册操作手册》)。

注:耗材(试剂)生产企业办理首次注册需根据“通知公告”发布的产品增补挂网通知,公布的企业名单才能办理注册,且注册名称须与公布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二、企业已经办理注册,为什么还不能使用?

企业完成注册后,登录平台维护本企业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次日可以使用。

三、医用耗材(试剂)产品如何增补挂网:

(一)由省级医疗机构、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卫生主管部门通过平台申报产品增补。

(二)平台发布挂网通知后,新增生产企业网上注册用户名、密码,已有用户名生产企业,直接登录上传产品资质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次日即可网上交易。(详见“操作帮助”栏目《河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挂网产品信息维护指导手册》)

注:产品增补申请由医疗机构提出,有关增补问题仅对医疗机构统一答复。

四、正在交易的企业和产品为什么无法交易?

为加强资质管理,我中心发布了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资质更新的通知,部分企业未按时完成资质信息维护及更新,因资质不完善、注册证到期、目录未勾选等原因被暂停交易,企业须递交整改报告,网上维护资质信息后恢复交易。

五、未交易产品怎么恢复交易?

6个月以上未交易的产品,如被暂停使用,需提供医疗机构使用申请恢复交易。

2019年7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hR5vPZjF_jYbYK0uIty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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