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17 10:43:56
按照《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17】108号)精神,呼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的生产企业和产品资质材料进行了核验,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18年12月14——20日
二、申(投)诉电话:
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委药政科:0471—4608231
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纪委:0471—4606480
三、公示单位:呼和浩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公示要求:
1、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材料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
2、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受理人员将认真调查核实。
附件:呼和浩特市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结果公示表
特此公示
2018年12月14日
呼和浩特市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结果公示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包装材质 |
生产企业 |
医疗机构 名称 |
1 |
超声骨动力系统刀头、液流管 |
刀头(XDF028系列;液流管套(XDF09801) |
纸塑 |
江苏水木天蓬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文章来源:http://www.nmgwjw.gov.cn/doc/2018/12/14/2282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