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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备案采购公示(2018.10.25)

发布时间:2018-10-25 16:29:45


按照《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17〕108号)文件要求,经通辽市药采办按照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耗材和生产企业的资质材料进行了核验,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18年10月25日-----10月31日

二、申(投)诉电话:0475-8266648

三、公示单位:通辽市药械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公示要求

1、如有情况反应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受理意见单位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公开的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

附件:通辽市医用耗材备案采购公示表

特此公示

2018年10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nmgyxcg.gov.cn/city/show5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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