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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关于明确高值医用耗材工作相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0 09:20:34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黑龙江省高值医用耗材相关工作,提升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方式

增补挂网采取直接挂网方式,由企业按照相关通知报送材料。

二、挂网流程

(一)省医保局发布挂网通知;

(二)生产企业申报挂网材料;

(三)生产企业网上维护信息;

(四)省医保局审核企业及产品资质;

(五)公示企业维护结果及处理申诉质疑;

(六)执行挂网结果。

三、材料申报

生产企业需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hljggzyjyw.gov.cn/)下载中心中新办事指南要求提交挂网资料,未按要求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四、信息维护

生产企业需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网上维护企业信息及产品信息。

五、资质审核

生产企业需随时关注企业和产品资质审核状态,审核期间内遇有退回信息,及时按照退回意见修改,因企业未及时修改信息导致审核失败由企业自行负责。

六、申诉质疑

(一)因生产企业未在审核期间完成信息修改导致的未被公示情况不接受申诉;

(二)医保局整理并公示申诉质疑情况,申诉企业按照处理意见办理,被质疑企业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申诉证明材料,逾期视为默认质疑成立。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hljggzyjyw.gov.cn/web/article/6F67AD37-3ACA-4DA5-822E-B4B13BF51A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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