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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公布福建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全省共享结果(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 11:07: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8﹞47号)规定,现将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第一批共享结果予以公布。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请登陆“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网-耗材交易系统”进行查看;各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请持数字证书登陆“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网-耗材联合阳光采购系统”进行查看。

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第一批共享结果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过渡期三个月,请相关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做好过渡期内供货衔接工作。

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fjyxcg.gov.cn)是长期动态开放的,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关注,后续工作以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网通知为准。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18年9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fjyxcg.gov.cn/HttpChannel?action=WEBSITE_GOTO_INFORMATION&INFOID=I18093018465679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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