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13 15:10:52
关于2017-2018年咸宁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第四次备案的通知
全市参与招标的26家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做好2017-2018年度全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咸宁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明确2017-2018年度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咸宁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明确2017-2018年度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每条产品在备案时需缴纳200.00元的备案费,现将本年度第三次备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产品的范围
医疗卫生单位如需使用中标目录之外的新产品,或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非中标产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医疗卫生单位须在 2018年10 月 17 日前把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上报到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由该公司组织评审专家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一)专机专用的试剂。由企业免费提供设备,医疗卫生单位购买设备所需耗材,且量较少,本次招标未中标的产品。
(二)配套产品未中标。2017-2018年中标产品,其配套产品企业已投标未中标的产品。
(三)国家药监总局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的产品,医疗单位因业务需要开展新技术而急需的产品。
(四)因中标品种不能满足目前医疗单位需求的品牌产品。
(五)上一年度已中标而2017-2018年度未中标且医院临床必须使用的品种。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提交非中标产品的备案申请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注册证号、型号、规格、生产企业名称等;
2、经过院事委员会初步拟定的采购价格;
3、采购新设备发票或入库单购销合同复印件;
4、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有效资质文件(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和技术资料;
5、上一年度进货发票或入库单复印件;
6、非中标产品备案申请表(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的网站上下载)
参与招标的26家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后期监管和服务,促使本地区本单位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如有疑问,请联系阚戏元:15927756776。
咸宁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咸宁市2017-2018年度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非中标产品备案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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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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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名(注册证批准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计量单位 |
生产企业 |
申请企业 |
联系电话 |
产品注册证号(须附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
质量层次 |
申请价格 |
2015-2016年度咸宁采购价 |
2015-2016年度咸宁中标价 |
周边地区中标或执行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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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科室意见 |
采购科室意见 |
采购单位意见 |
市医用耗材管理办公室委托的代理机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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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
公章: 年 月 日 |
公章: 年 月 日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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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此表格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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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2016年度咸宁中标价”必须提供纸质的中标通知书作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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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此表格填写好后,将该表格Excle电子版本(所发表格无须盖章扫描)发送至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邮箱79189790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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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时将该表格及相关产品价格证明依据,如:咸宁2015-2016年中标通知书或周边地区中标通知书电子版本(图片扫描件)依据;打印纸质版本并加盖申请医疗单位公章后递交至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只接受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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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上产品价格申请结果,将另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