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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江省关于医用耗材投标企业解除配送关系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22 11:11:54
各有关投标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省药械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三流合一”医用耗材采购新平台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浙药采〔2018〕11号)的规定,现对近期收到的解除配送关系等事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
联系人:医用耗材与设备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857。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zjyxcg.cn/detail.html?infoId=3865&CatalogId=3
文章关键词:
【浙江省级】耗材投标企业解除配送关系事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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