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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关于公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增补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 16:57:50

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启动实施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8〕5号)、《关于完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7〕8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卫计药政字〔2017〕6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医疗机构的需求,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增补工作。通辽市药械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织药监、工商等部门专家对申请增补通辽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配送企业报名结果:

本次申请增补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77家,申请增补的药品配送企业2家,全部通过资质评审(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6月7日,期间接受申投诉。

联系人:许志存

联系电话:0475-8266648

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路682号。

 


文章来源:http://wjw.nmg.gov.cn/doc/2019/05/31/2720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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