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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关于公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报名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8 16:11:14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关于尽快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乌兰察布市卫生计生委及时开展了体外诊断试剂及第一至五批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报名、资质初审和复审等工作,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1日

二、申(投)诉电话:0474—8303162

邮箱:wlcbsyzk@126.com

三、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反馈至乌兰察布市卫生计生委药政科。

 

乌兰察布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12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nmgwjw.gov.cn/doc/2018/12/28/2293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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