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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批厂家私下涨价!卫计委重拳出击:不降到最低价,拉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7-09-21 17:10:58 更多文章>>

今年6月份,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关于对骨科关节等三类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限价采购》的通知,其中限价采用四川、江苏、辽宁、陕西四省在骨科关节类、血管介入类(冠脉介入除外)、口腔类三类高值医用耗材最新集中招标结果的最低中标价,限价产品共计2899个。


文件表明:限价产品目录所涉及的产品,医疗机构的采购价不得与限价出现明显差异(不超过10%),鼓励医疗机构通过联合带量议价低于外省最低中标价采购。对限价产品目录中未涉及的同类产品,鼓励参照限价产品的降价幅度议价调整采购价格。


相信这份文件当时很多小伙伴都看到了,简直够各大厂家吐好几口老血了,虽然知道耗材大降价是必然的结果,但是没想到会降的这么彻底,导致一大批厂家表明:这个价钱我们不卖不卖!!不供货!!


你以为这样卫计委就会妥协?


9月19号,山西省卫计委又对此发布了一则公告《关于进一步做好骨科关节等三类高值医用耗材限价采购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中表明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医疗机构采购价已低于限价的产品,出现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借机涨价现象;

二是:部分产品降幅过大,产厂家和经销商难以接受,产品不能保障供应;

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对未列入限价产品目录的同类产品,未按文件要求参照限价产品降幅议价。


各位厂家小伙伴们,你们的小动作已经被卫计委发现了,还不赶快投降?再怎么动小心思,你能动的过一个迫切要降价的卫计委?简直开玩笑,所以卫计委爸爸开始要动手啦~


为保障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限价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限价采购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巩固限价成果

全省实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价格九段格动态引导以来,部分医疗机构的部分产品采购价已低于限价,对这部分产品,严禁借机调高采购价格。


二、对部分产品限价实行逐步到位

各医疗机构可对降幅较大、影响供应的产品采取逐步降价的措施,首次降价幅度不得低于此轮限价的最低平均降幅(20%)。


三、参照限价产品降幅对同类耗材进行议价采购

对未列入此次限价产品目录的产品要严格依据同类产品降幅进行议价,降价比例应不低于限价产品。


四、优先采购降价产品

各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限价产品和参照限价产品降幅降价的产品。对不执行限价采购政策、不配合议价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医疗机构要及时上报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做为下一步开展集中招标评标时的不良记录


小编依稀还记得上一份文件中仅标表明医疗机构的采购价不得与限价出现明显差异(不超过10%),这次直接表示首次降价幅度不得低于此轮限价的最低平均降幅(20%)。如果你觉得这个降幅你“受不了了”,不想供货了,没关系,那么下次的集中采购直接列入不良记录!!!让你贴货都贴不出去,你说心塞不心塞?你就说心塞吧!


好今天的信息就到这里了,小编已经无力吐槽了,关于山西省这次的“降到最低价”,你们怎么看?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原文件!(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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