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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企业“忍住”,京津冀限价之后还要二次议价!

发布时间:2017-09-16 08:20:42

昨日,京津冀药械联合采购平台发布《京津冀公立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实施方案》,将共同启动实施对高值医用耗材的联合阳光采购。根据相关合作协议,最终,三地将实现“一个平台、协同联动、阳光透明、网上采购”,进一步降低耗材虚高价格。


看来“谈判采购”真的要成为新的重要采购模式,被推广开来了。


这一文件首次提出,要对京津冀第一批耗材联合采购产品实行谈判挂网采购,与国家谈判一样的与生产企业直接谈价格,并鼓励医院联合起来“二次议价”再降价。


京津冀耗材联采第一批产品一共有六类,包括:心内血管支架类和心脏节律管理类(北京市牵头负责)、防粘连类和止血类(天津市牵头)、人工关节类和吻合器类(河北省牵头)。


三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不含部队和武警所属医院),均需参与进来,通过统一的耗材联采平台实施采购。


最新印发的文件提出,要对第一批六类耗材中“使用范围广、采购数量大、金额占比高”的产品,实行谈判挂网采购方式。其余产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方式。


列入“谈判挂网采购目录”中的产品,由三地采购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形成价格谈判专家组,与生产企业直接进行谈判,或者是委托医院、医院集团、行业组织、医保办等与生产企业直接开展价格谈判工作。然后,会在“不高于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或京津冀历史采购价格”的前提下,确定一个“谈判参考价”。

目录范围内但未报名参加第一批联采的产品,可以在“谈判参考价”动态调整时补报。参考价调整周期是6个月,也就是说,产品半年可增补一次。


未列入“谈判挂网采购目录”的产品,执行“直接挂网采购”。由三地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将多方采集到的有效价格数据及京津冀历史采购价格的最低价,直接作为“谈判参考价”。


对于谈判未成功、暂无“谈判参考价”的产品,文件也要求,由医院(或医院集团)参考已有同类产品的“谈判参考价”与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议价和网上采购。


所以,事实上,对各种产品,京津冀要推的都可以说是“谈判降价”之后再“二次议价”。


京津冀这次谈判采购降价力度惊人,集采限价已经不能当做控制价格的唯一标准,备受争议的“二次议价”政策也出现了,医疗机构主体地位回归。省级集中采购还只是一个“最低参考价限价”,京津冀要限价,还要“二次议价”啊!


不再满足于企业“小割肉”,而是要求企业“大放血”了。企业要忍住啊,多学习学习谈判技巧,也许会有所帮助哦!(来源: 泰茂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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