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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械公司老板指使业务员送回扣,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7-08-29 08:15:16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原标题:蒋西来涉嫌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08-28


一、案情概况


蒋西来,男,1955年8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30319550818××××,汉族,大专毕业,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退休职工。


2016年4月22日,我院以涉嫌行贿犯罪依法对蒋西来立案侦查,同日决定对其刑事拘留。2016年5月6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以单位行贿罪对蒋西来决定逮捕,当日由洛阳市公安局西工分局对蒋西来依法执行逮捕。


经依法侦查查明:


2006年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蒋西来在承包经营洛阳博赛挺中医药科技开发部(已注销)和实际经营洛阳帆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已注销)期间,为了取得竞争优势,促进其代理经营的“天津正天”医疗器械产品的销售,以单位名义,由其决定并经手或指使业务人员,多次向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骨盆外科、髋部损伤二科等科室负责人、大夫李建明、李志伟等九人送回扣款107余万元。


我院于2016年9月23日向西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西工区人民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定被告人蒋西来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二、警示教育


坚决打击医疗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近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医疗卫生是民生领域的重要课题,医护人员应不忘自身神圣天职,洁身自好、自觉杜源,不心存侥幸,不利欲熏心,才能不被诱惑绊倒,不至身陷囹圄。


如何让医护人员在阳光下拯救生命和维护健康,如何让民众不再为因医疗腐败带来的高价药、高价器材买单,是检察机关为之努力的目标,更是值得全社会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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