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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进口7年前旧医疗器械,被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17-07-25 08:35:37

近日,济南检验检疫局对一批从中国香港进口、原产国为印度的穿刺针定位系统(Perfint牌ROBIO EX型)实施现场检验时,发现其为商品编码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联合公告2001年第37号)的旧医疗器械,遂组织实施了销毁处理。


济南检验检疫局在检验过程中发现,该设备主机内部底板高度氧化,底部钢板锈蚀,显示器使用痕迹明显,内部接插件、USB接线头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氧化锈蚀,且计算机系统启动日志最早可查询到2010年11月21日,经初步判定该批货物为三类旧医疗器械,且商品编码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


根据相关规定,立即对收货人进行立案调查,并邀请陕西检验检疫局专家联合实施现场勘验,进一步验证了此前对该批货物情况的判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设备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实施销毁处理。


鉴于医疗器械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旧医疗器械在使用中更难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安全性,容易给患者造成伤害,甚至有可能引起医源性污染,不仅危及操作人员,还会造成对人群的传播,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隐患。为防止高风险禁止进口旧医疗器械向国内转移,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管。严格实施进口医疗器械到货现场检验制度,发现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之内的旧医疗器械进口,要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处理,防止境内外失德或不法商人通过以旧充新、以旧翻新等手段向国内转移旧医疗器械。


二是加强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管能力培训。定期组织检验监管人员学习培训医疗器械基本原理、国际医疗器械主要厂商基本情况、常用医疗器械安卫环检验要点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检验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强横向协作配合。积极与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强化执法力度。(来源:中国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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