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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要探索耗材GPO采购,只是虚惊一场?

发布时间:2017-07-19 08:11:25

昨天(7月17日),广东省韶关市发布了《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公告》,包括该市各级医院、血站、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在内的共计185家医疗机构,将参与韶关市2017年度集中采购工作。

韶关的《公告》甫一出炉,就引发了不少讨论,关键就在一句“实现医疗机构主导下的医用耗材GPO采购工作的阳光、透明”。近期广东省内不少地市,如深圳、广州、佛山等,都在探索耗材GPO采购方式,韶关这轻描淡写的一提,让人惊呼,耗材集团采购正式工作就这么不声不响地开始了吗?!然而真实情况究竟是不是这样呢?

一、 集中采购范围广,高值+低值+试剂齐上路

采购产品包括:骨科材料、心脏起搏器及部分介入产品、介入类耗材、神经外科手术耗材、心胸外科手术耗材、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血站用耗材、内分泌科使用耗材、消毒类产品、其他周边医用耗材产品、检验试剂、眼科类耗材、口腔科耗材、透析器及透析管路、麻醉科耗材、手术室常用医用耗材、消化系统内窥镜诊断治疗部分耗材、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

也就是说全市的公立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主要耗材、试剂都在列了。广东省目前是全品种耗材都在药交所平台上交易,不过韶关市采购文件中并未明确,此次采购目录与省标目录是否有重合,以及若有重合要如何执行。

二、 采购方式中规中矩,未见GPO“踪影”

韶关市根据采购需求,“评审分类标识”中标记“★”的划定为“重点关注医用耗材”;标记“○”的划定为“其他医用耗材”。 评审流程稍有差别。

最后的综合评审环节由专家投票,根据“单个标的下各质量层次品牌数”,划定名额入围。

其他耗材:在上述流程的基础上删去了“现场议价”这一环节,其余保持一致。 “单个标的下各质量层次品牌数”划分标准略有变化。

不在采购目录内但临床必需产品:向工作小组提出申请,经专家论证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中选品种价格须降至≤其历史采购价。如供应商拒不降价,经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是否废除该品种的中选资格。

梳理了评审流程后我们发现,韶关此次的采购方式其实并不十分特别,关于“GPO”采购更是只字未提。看来,在韶关市内推行耗材集团采购暂时只是一个方向或目标,真正落实还需时间酝酿。

三、 “两票制”来袭,同步启动配送企业遴选

其实,韶关采购真正的亮点在配送方面!方案明确“贯彻执行‘两票制’的配送管理要求”,还要在采购中同步启动配送企业的遴选工作。

这一做法让人联想到广东省内另一地市——珠海的配送改革套路。要知道,珠海已经率先在省内落地耗材、试剂“两票制”,并且通过配送改革,形成了配送企业寡头垄断格局,大型流通企业几乎包揽全局。

这次韶关的相似举动或将带来与珠海同样的结果,配送商大洗牌!而“关于医用耗材的统一配送,广东省已申请成为省级改革试点”,串联起来看,细思极恐!在各地市自行推广的经验基础上,最终广东全省范围内启动耗材统一配送改革也不是不可能的。而关于耗材“两票制”,省级未提,县市却先行推广,这也是一种新的趋势。(来源:华招器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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