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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又一省两票制文件落地,10天后执行!严控配送商(不超过15家)!

发布时间:2017-06-21 08:23:16

林两票制政策终于由官方发布了,从整体内容来看,该省方案对于两票制的界定中规中矩。

6月30日实施,2个月过渡期,9月1日全省全部实行。「实行两票制的单位本着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显得该省在执行落地前还是信心不足,毕竟这是一个牵涉工业、代理商、商业、医疗机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牵一发而动全身。

吉林两票制方案中,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药品配送的选择问题,与陕西类似,该省正尝试由医疗机构来进行逆向遴选而非生产企业指定,并且限定数量,非基层医疗机构配送商不得超过15家,基层医疗机构不限数量。

15家配送名额,对于等级医院来说,意味着大量已经开户的配送商面临着重新洗牌。特别是商业渠道散、乱的吉林省,医疗机构的配送公司开户相对混乱,且数量远超15家。如果照此执行,又有一批商业要被边缘化了。


精选: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实施范围与时限

(一)实施范围。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全部实行“两票制”。鼓励部队医院、民营医院及个体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两票制”。

边境县(区)、国家级及省级贫困县辖区内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允许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以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

在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所实施的药品紧急调拨、采购,不受“两票制”采购限制。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流通经营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二)实施时限。

全省自2017年6月30日起,正式实施“两票制”。参与我省药品集中采购的并进行药品配送的生产、流通企业于8月1日前在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更新注册,并送达两票制承诺书,同时妥善处理库存药品中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药品;

医疗机构应根据药品采购使用情况及时调整优化配送渠道,配合企业处理不实行两票制的药品。实行两票制的单位本着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暂定9月30日后全部实行两票制。

公立医疗机构要选择网络体系全、质量信誉好、配送能力强的药品流通企业开展配送工作。

配送企业数量医疗机构应进行合理控制,非基层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超过15家(生产企业直接进行配送的除外),基层医疗机构可由药品生产企业自行选择一家或多家配送企业开展药品配送工作。

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配送集中度,促进医药流通市场优化整合。(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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