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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带量采购意见稿流出,使用量大的高低值耗材首当其冲

发布时间:2019-12-03 16: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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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实施方案》(意见稿)流出,要点如下

一、创造多个“第一”,重庆敢于成为“吃螃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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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药交所属于全品种挂网,高、低值耗材和检验试剂的交易数据相对完备。其《意见稿》中不仅包含人工晶体、支架等备受省级带量采购“欢迎”的高值品种,还包含了留置针、一次性导管等在市级带量采购(南京-淮安、临沂-菏泽)中常见的普通耗材。这也让重庆成为第一个明确将低值耗材纳入省级带量采购的省份,备受关注。此外,重庆也是第一个将部队医院囊括在内执行带量采购结果的省份。
二、“60%~70%”采购量,“招标、议价、谈判”各种形式齐上阵
《意见稿》明确按照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年度(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相应品种采购量的60%~70%作为带量采购的量,或以不同品种确定不同的采购量。通过招标、议价、谈判等不同形式确定集采品种,医疗机构优先使用,确保1年内完成合同量。这与江苏、安徽等已经实施过带量采购的省份思路一致:大体有个带量的百分比依据,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三、医保50%预付,保证60天内回款
医疗机构在指定采购目录时,必须优先采购谈判成功产品,不得二次议价,结算货款时间不得超过60天。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5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
四、对待不参加带量采购和未中标企业,态度异常柔和。
值得一提的是,重庆《意见稿》留给非带量采购产品的口子比较大:对符合调价但未参加本次带量采购的产品和参加本次带量采购但未中选的产品,医疗机构在确保带量采购完成的基础上,可与企业自行议价备案采购,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全年采购非中选产品数量按比例关系折算后不得超过中选品种,市医保局重点监控。
虽然在本质上区别不大,但这与明令“不参加带量采购的不得挂网销售”的南京不同,也与“若相关企业不参加则限制挂网销售”的江苏和“如企业不参加谈判议价,在集中交易目录内的,纳入备案交易目录;在备案交易目录内的,省医保局进行重点监控”的安徽不同,重庆市对待不参加带量采购和未中标企业的态度和语调上都异常柔和。
五、一推一拉,力保带量采购执行到位
推力: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医疗机构上报采购信息、按合同支付货款。否则,在医保总额指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保定点资格、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开合等中予以惩戒。
拉力: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促进院内耗材使用内化为运行成本。医疗机构因使用集采耗材降低的总医疗费用不跳地当年的医保预算总额。谈判议价节约的医保资金,一部分用于降低耗材医保支付标准,减轻患者负担,一部分用于激励医疗机构专项用于带量采购结果考核。这与国家级试点——安徽省带量采购方案中的规定如出一辙。
结语:重庆市的带量采购方案,总体上延续了之前安徽和江苏两省的主要基调。不一定非要“唯一中标”,在保证临床使用需求的基础上,允许不同企业产品有一定的价格差异。在具体评标规则上,相当隐秘。目前来看,在安徽和江苏的带量谈判中,降幅都是最重要的中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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