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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为病历“加密”电子签名具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17-04-12 13:57:36

    4月1日起,《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开始实行,其中规定,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可以使用电子签名进行身份认证,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举一出,引来各方关注。早在2016年5月3日,合肥市三院就在全省卫生系统首家上线使用了电子签名,首批应用范围在医技科室。据了解,未来省城将有更多医院使用电子签名,对电子病历“加密”,不仅保护患者隐私,也不能被轻易篡改。
    运用电子签名,等于为病历“加密”
    什么是电子签名?记者在合肥市三院看到,医生有一个像U盘一样的东西,医生在需要签名时把这个“U盘”插到电脑上,就可以在处方上或是报告单上等进行签名。
    “随着医院对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逐步加深,‘用户名+口令’的弱认证方式的弊端逐渐凸显,它直接导致医生之间冒名顶替、实习医生代替主治医生出具诊断报告等情况。同时这种弱认证方式破解极为简单,很容易导致内部重要医疗数据的外泄,甚至导致医院信息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医疗教育事业部经理姚佳佳这样说道。
    合肥市三院信息处处长崔柔刚告诉记者,运用密码技术的电子签名后,任何人都需要根据授权才能登录系统完成操作,在身份认证、责任认定方面大大提高,同时,也能为医院远程会诊、区域诊断中心这些需要网上发放报告的业务,提供一种可靠、安全、合法的签名。
    据了解,合肥市三院是我省首家在医院信息化系统中使用电子签名技术的医疗单位,填补了我省卫生行业无电子签章系统的空白。该院的电子签名首批应用范围在医技科室,下一步将向全院推广。
    查看电子病历需授权,只有医生能看
    医院看病无纸化,医生开处方、写病历都在电脑上进行,一些患者不免担心,所有病史资料都上网了,万一不小心泄露,岂不是自己连一点健康隐私都没有了?
    对此,姚佳佳表示,根据国家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7年2月22日颁布并于2017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有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识别的使用负责”“医务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书写、审阅、修改等操作并予确认后,系统应当显示医务人员姓名及完成时间”。
    也就是说,任何查看、修改电子病历都是需要授权的,而且即便查看病情,也只有与患者相关的医护人员才能看到,外人是无法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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