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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药品4+7之后,哪些高值耗材将会被重点治理?

发布时间:2019-08-05 16:08:15

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就药品分类集中采购、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行医保准入和目录动态调整、统一编码体系和信息平台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旨在降低高值耗材虚高价格,这也预示着耗材市场将迎来大变。
从任务分工的表中可以看到,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方面,2019年底前需要完成的工作有三件:


1、完成第一批重点治理清单: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规范化管理,明确治理范围,将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作为重点治理对象。


2、完善分类集中采购办法:对于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按类别探索集中采购,鼓励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带量谈判采购,积极探索跨省联盟采购。


3、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对于取消耗材加成,这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目前也已有很多省份都陆续执行了,那么到今年年底全面落地也不难实现。


哪些品种可能会被纳入第一批重点治理高值耗材清单?


而由国家卫健委牵头,并与国家医保局共同制定完成第一批重点治理清单,将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作为重点治理对象。这一点与国家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如出一辙。


据了解,医用高值耗材的范围较广,不仅仅包含血管和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类等材料,还包含了电生理类、体外循环和血液净化、眼科等诸多品类。其中,血管介入和骨科植入是两个在医用高值耗材领域占比较大的细分领域。


据《南京日报》报道,5月30日,南京市医保局与3个医用耗材厂家代表就17个品种的用于手术伤口缝合的吻合器展开激烈谈判。


7月18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中指出,2019 年底前,建成省级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实现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血管介入、非血管介入、神经外科、起搏器、电生理、眼科等六大类高值医用耗材(简称“六大类”)和骨科、普外科、心胸外科、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口腔科等五大类高值医用耗材(简称“五大类”)在省平台采购。


紧接着,7月26日,江苏便发布了第一批医用耗材组团联盟集中采购公告,此次组团联盟集中采购的品种为:雷帕霉素及其衍生物支架和双腔起搏器


而7月16日,安徽省印发的《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试点)实施方案》也明确,安徽省属第一批集中带量采购的产品范围为:骨科植入(脊柱)类、眼科(人工晶体)类高值耗材


再翻阅其他省份有关耗材管理的文件发现,今年3月上海市卫健委要求进一步加强该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管理,对使用大型医疗器械以及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尤其是对植入性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的全过程要做到可追溯管理。


另外,据财联社报道,6月4日,国家医保局召集临床专家召开会议,就医用高值耗材带量采购进行讨论,集采或将从心血管介入器械(支架)切入,同时还将对支架产品进行分类编码,为集采做准备。


由此可见,所谓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很可能就集中在“六大类”和“五大类”、以及植入性的医用耗材上。国家第一批重点治理清单范围也就浮出水面,一旦清单发布,这些高值耗材在医院的使用上一定会受到限制,再加上后续医保准入+集中采购+合理使用+医保支付这一系列组合拳,高值耗材生产企业估计是哀嚎一片。


高值耗材集采模式将复制药品所走之路,碎片化、多元化采购将成常态化


可以说,药品的今天,就是耗材的明天,不论是第一批重点治理清单,还是接下来就要开展的集中带量采购。


对于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按类别探索集中采购,鼓励开展带量谈判采购,积极探索跨省联盟采购。这条任务也并非头一次提出。


此前(6月18日),国家卫健委已经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不仅对医用耗材进行了明确定义,还明确了关于耗材的采购事宜,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从限定采购目录上规定,不在国家或省市采购目录中的不得采购,这是耗材准入的第一步,是起点也是门槛。


同时又限定耗材供应商数量,这将改变一家医院上百家供应商的现状,不过其实2016年陕西等省已经明确限制数量了。


此外,还限定采购部门,明确医用耗材的采购相关事务由医用耗材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各科室不得私自采购。可想而知之前耗材采购相当混乱。


“采用适当的采购方式”这一点尚未明确具体方式,因为耗材是非标品,差异化极大,意识难以统一采购方式,但高值耗材的集采、跨省采购其实早就开展了,下一步,不排除类似药品4+7集采那样的高值耗材带量采购的实施。


并且还鼓励联合遴选和采购,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或者非医联体内医疗机构联合进行医用耗材遴选和采购。团购的一种方式,也是GPO的雏形。


两省率先响应国家政策,安徽已完成带量谈判议价工作


目前安徽、江苏已率先响应国家政策。


安徽明确参加采购的耗材用量,分别占2018年度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骨科植入(脊柱)类和眼科(人工晶体)类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量70%、90%的产品。


按谈判后形成的谈判价在集中交易目录中网上集中采购,且采购使用量不得低于2018年度该产品的80%。并严禁二次议价。


7月30日,安徽省带量谈判议价工作成功完成,骨科脊柱类材料国产品类平均降价55.9%,进口品类平均降价40.5%,总体平均降价53.4%,单个组件最大降幅95%;人工晶体国产品类平均降价18.1%,进口品类平均降价20.9%,总体平均降价20.5%。


按2019年上半年全省骨科脊柱类和人工晶体类产品网上采购额测算,预计谈判议价后,两类产品年节约资金分别为3.7亿元和0.29亿元。
江苏也明确按省阳光采购联盟部分成员单位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所选品种总采购量的7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联盟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联盟各成员单位应优先使用,确保完成合同用量。医保资金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并不得再组织议价


安徽的“破冰行动”,破解耗材采购的四大难题,值得关注


据安徽省药采中心官网报道,7月30日,安徽省带量谈判议价工作成功完成,按2019年上半年全省骨科脊柱类和人工晶体类产品网上采购额测算,预计谈判议价后,两类产品年节约资金分别为3.7亿元和0.29亿元。主要做法:
一是用组套破解无标准无编码难题建立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组套分组法”,破解医用耗材标准不一、分类不清难题,实现可竞争、可比价的价格形成体系。
二是用分配机制破解利益冲突难题发挥医保主导作用,以“购买方”角色,联合医疗机构,定规则、建机制,甩掉虚高水分,理顺价格体系,治理过度使用。成立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以量换价、以奖促用,调动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积极性。
三是用专家谈判解决信息不对称难题依托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信息化优势,实施大数据采集分析运用,建立谈判议价智能辅助系统,为谈判议价提供详实数据支撑。遴选临床专家担任谈判专家,发挥专业和经验优势,建立医药企业、耗材产品“双向比质比价法”,破除谈判议价信息不对称弊端。
四是用确定采购量解决招采分离难题。明确参加采购的耗材用量,分别占2018年度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骨科植入(脊柱)类和眼科(人工晶体)类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量70%、90%的产品。
要求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优先采购使用谈判成功产品,按谈判后形成的谈判价在集中交易目录中网上集中采购,且采购使用量不得低于2018年度该产品的80%。
五是用组合政策破解营商环境难题与财政、卫健、药监部门共同制定组合政策,如临床优先使用、保证按时回款、严禁二次议价、单项预算清算、专项医保基金预付等,降低医药企业营销成本,为谈判产品及时进入医疗机构开通“快车道”,破解企业营商环境难题。


可见,除了可能迎来的国家组织的耗材版4+7集采外,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将成为未来高值耗材的主流采购模式,再加上各个跨区域采购联盟、GPO发展之迅猛,碎片化、多元化的耗材采购模式也正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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