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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处方外流?这139万张又流回了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2018-06-04 10:45:57

处方外流曲折多,药店的强势“对手”,除了去年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二、三级医院,还有全国百万家社区医院、诊所。


5月底,上海市卫计委发布最新消息,全市“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人数已超过400万,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累计开具延伸处方139万张。


较今年3月的官方数据,延伸处方110万张,仅两个月,就新增延伸处方29万张。



随着医药分开等政策落地,处方外流已成大势所趋,但,处方的流向和流出后的监管,也成了有关部门关注的重点。


据此前统计,已发文落实处方外流的11省、市中,均选择以信息化、“电子处方”形式防控风险。北京市医管局更是发政令强调,22家市属医院要严守患者“知情同意”原则,不得指定患者去任何药店等购药,且外流处方仅限于“医院目录内未涵盖的”药品。


分析人士指出,处于医疗数据壁垒尚未打破、处方外流已势不可挡,而无论医院还是社会药店还没有做好信息化准备的情况下,上海“1+1+1”模式——将外流处方流向相对可控的社区医院,无疑是一个有益的探索,具有示范意义。为数众多的社会药店、药房想要分得处方外流这一杯羹,恐怕也是好事多磨。


超越药店

社区医院成处方外流主要承接方


“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居民可自愿选择一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一家区级医院、一家市级医院签约),是上海市家庭医生制度试点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15年推出,随后迅速发展。


截至今年5月15日,已有408万人签约。


根据上海市卫计委的规定,凡是由社区医生转到上级医院就医的签约居民,在大医院得到的处方即使不在基层药物目录之内,也可由社区医生直接开方,由物流配送到社区或居民家中,称为延伸处方。


而从操作层面讲,延伸处方必须在打通患者信息、医院HIS系统、医保支付、社区与医院的信息、医药公司等多个信息壁垒的基础上,方可实现。具体有三种形式


  •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药,家庭医生会对病人进行用药指导;

  • 到邻近的药房门店拿药,执业药师对用药进行审核把关;

  • 依托第三方物流(通常需与相关社区医院签约),把药品送到患者家里。


可以预见,至少现阶段,社区医院在其中占据主导地位。据测算,全年在上海二级、三级医院中,单纯为配药的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25%~30%,这批处方大多由社区医院承接。


“成绩单”显示,2017年度上海区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急诊总量增幅首次超过市级医院;门诊服务量占全市三分之一,与市级医院、区级医院呈三足鼎立之势。


而未来,延伸处方还将不断扩大药品范围。


“钦点”助攻

不仅有家庭医生、还有第三方物流


“互联网+”或成“处方外流”破局支点。


处方外流并非新事,但此前受“以药养医”等政策、信息化基础不足等技术限制,一直难以实现。


今年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而通过此前的多次“吹风会”,业界对其内容早已耳熟能详。除了“支持第三方平台发展远程医疗”、“允许互联网公司和企业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申办互联网医院”等消息外,其中关于“处方外流”的内容更令业界振奋。


整理如下


  • 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

  • 鼓励(家庭医生——健识君注)开展网上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等服务,推进家庭医生服务模式转变,改善群众签约服务感受。

  • 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


与此同时,各级医院也在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卫健委已于4月2日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着眼未来5-10年全国医院信息化应用发展要求,从软硬件建设、安全保障、新兴技术应用等方面规范了二级以上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分析人士指出,此间,如果社会药店、药房不同时提升自身硬件、软件水平,也难以承接外流处方,反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具有资本、技术优势,且早已瞄准这块蛋糕,很可能会捷足先登。(转自:健识局,作者: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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