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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徽耗材“两票制”,11家流通型企业可多开一票!

发布时间:2018-02-27 09:11:46

自2017年12月1日起,安徽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始实施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实施意见(试行)》,对可视同生产企业及可多开一票的情形界定如下: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医用耗材的全资或控股经营企业(全国仅限 1 家)可视同生产企业。

进口医用耗材国内总代理(每一大类全国仅限1家)可视同生产企业。

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医用耗材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那么以上涉及的企业名单具体是什么呢?从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2月24日,安徽省药监局已陆续发布六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进口医疗器械国内总代理企业、医疗器械流通集团企业“两票制”备案公示》,据华招网汇总统计,目前共公布了48家可视为生产企业及11家可多开一票的企业名单(根据官网信息,将实时更新此名单内容)。

以下为企业名单

(来源:华招器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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