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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院接待代表:现场监控、每月4人以上

发布时间:2018-01-05 08:33:15 更多文章>>

近日,记者从拱墅区卫计局获悉,拱墅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出规范接待医药代表来访制度,将医务人员与医药代表的业务交流纳入公开透明的全员全程监督范围。


今后,医药代表到拱墅区进行学术推广活动将在“规定时间、规定场所、专人接待”的要求中进行。

日前,80多名医药代表参加了拱墅区卫计局组织的“构建廉洁医商关系大会”。会上,医生代表宣读并签订了《廉洁行医承诺书》,医药代表们签署了《医药代表规范从业倡议书》。


据了解,目前拱墅区内的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区疾控中心皆已配备专门人员接待医药代表。接待小组成员主要由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院长、药剂科科长、临床门诊部主任及社区医院的廉情监督员构成。


中心设有专门的接待场所,并开启监控。一般每月接待不少于2次、每次接待不少于2人,同时需登记接待内容。来访医药代表须佩戴专用工作证,如需开展学术推广活动的要向纪检组报备。


“以前我们来医院都不是定时定点的,现在能更集中地向医院传达医药产品信息及学术方面的内容,双方都节约不少时间。”杭州一家医药企业的代表吴菊清说。


半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院长江建平告诉记者,在接待过医药代表后,能当场答复的问题,小组成员一般当场解决;


不能立即答复的,则组织相应科室的医生进行论证;确实需要的药品,则再打申请报告给药事委员会,最后由药事委员会表决该申请是否通过。


“医保进不进,常用药的‘一品两规’,老百姓需求等,都是我们参考的因素。”江建平说。(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黄慧仙、陈宁、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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