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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耗材降价,耗材配送商形式堪忧!

发布时间:2017-12-13 08:40:28

耗材价格天天降,已不是什么新闻,降再多各位听得也没什么新鲜感了,今天我们说一说跟耗材有着息息相关的医用耗材配送商,在这场降价狂潮中淘汰战一触即发。


  2017年12月8日内蒙古药采办发布《关于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非血管介入类及口腔科)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内蒙古的非血管介入类及口腔科两大类高值医用耗材进行网上集中采购。


  所有县级及县级以上单位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参与本次高值耗材集中网采。本次采购自2017年12月31日启动运行,实施过渡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2018年3月1日。


  从2017年12月31日起,血管介入类、口腔科这2大类高值耗材的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就将正式执行了。


   然而公告中对于医用耗材的配送,《通知》明确规定:


  各单位按照《关于完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7〕8号)开展医用耗材相关配送工作,生产企业须委托各盟市遴选或审核合格的配送企业配送或自行配送产品。所有产品在每个盟市只允许委托配送一次,不允许转配。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明确配送关系。盟市通过自治区医用耗材系统对配送关系进行审核。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每个品规的产品,在生产企业选择的配送企业中选择一家负责本机构配送工作。


  每一种产品只能选择一家配送企业,而且这一家配送企业还包括生产企业自己(自行配送),这明摆着就是“一票制”。就算是生产企业自己不配送,配送企业也只有1个名额,这是要疯狂淘汰配送商的节奏啊!


  内蒙古这一规定一出,立马把同样限制耗材配送企业的泰州狠狠地甩在了后面。相比于泰州的最多只能选择3家配送企业,这完全是从限制到精减,直接走在了全国大多数地区的前面。


  泰州:最多只能选择3家配送企业


  生产企业授权的配送企业必须通过交易平台资质审核,每个中标产品授权不超过三家配送企业(含生产企业直接配送)。


  每个产品不超过三家配送企业,如果是生产企业自己配送的,则只能再选择2家配送企业进行配送。

 

  浙江:不得超过10家配送企业


  各投标企业各地区各类别配送企业数量上限为10家。原耗材采购系统配送关系数量超过10家的,对配送金额大小排前10名的予以保留,剩余的予以删除。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浙江的10家配送企业中的“配送企业”,实际上指的是生产企业,因为,浙江的“三流合一”模式其实就是“一票制”,所有产品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

 

  因此,不论是内蒙古还是泰州、浙江,其做法都是在淘汰配送商,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净化耗材流通秩序。而其中,最狠的则是浙江,不仅实行“一票制”,而且还不得超过10家企业;其次则是内蒙古,内蒙古的配送模式相对泰州来比,也算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72小时配送到位


  对网上订单48小时做出实质性响应,自网上订单确认起,72小时内(急救产品须在4小时内)及时足量组织配送到位。


  在配送时间上,内蒙古采取了与其他地方类似的做法,急救产品4小时候配送到位,一般产品72小时内送达。


  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对耗材配送商进行压缩,或许是向大家释放这样一个信号:对耗材的整治正在从价格蔓延到流通领域,浙江、泰州、内蒙古就是例子。而随着各地对耗材流通领域整治力度的加大,大量的耗材配送商将逐渐被踢出局,耗材配送企业将面临新一轮的洗牌!(来源:泰茂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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