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内蒙古】内蒙古新规透漏省际联盟或有大动作!

发布时间:2017-11-07 16:43:59 更多文章>>

11月3日,内蒙古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卫计药政字〔2017〕662号),全文三千余字、五大点内容,看似简单,细细看来却“暗藏玄机”,十省联合谈判、医联体实行统一配送、专科联盟带量带预算采购、备案采购新机制等等均在通知中“崭露头角”,如果未来这些新政都得到落实和推广,那么耗材集采必将又出现一番巨变。


一、继国家谈判后、区域联盟或将探索联合谈判采购


通知强调要积极推进跨区域联合采购,特别提到“在实现数据共建共享、结果互认、价格联动的基础上,发挥十省联合带量采购的优势,选择部分价格高、用量大的高值医用耗材推进区域联盟联合谈判采购,降低耗材采购价格”。我们知道,目前联盟内成员只是结果互认和价格联动,所以在项目上各成员还是独立的以本省(区)为单位的集采,在价格方面也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差异性,如果后期采取联合谈判的方式,那么就类似于国家谈判的一个价格、全范围共认共享。虽然这样可以减少各方的工作量,但是价格相对更加统一、透明,对企业价格的维护来说又是一个挑战,不过目前也只是一个政策层面的提出,具体的落实还需要等待官方的进一步通知,而且即便落实也会是部分产品先行,所以企业对此也不必太过惊慌。


 二、医联体带量带预算采购、专科联盟耗材采购年内提上日程



通知要求,2017年,每个盟市至少选择1个医联体,组织开展部分临床使用量大、价格高的耗材带量、带预算采购,探索实行统一配送。其中特别强调,已组建的心血管、呼吸、泌尿外科、妇产、精神、结核病等专科联盟要在年内牵头开展相关耗材的带量、带预算采购。


各省医联体的组建在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药品耗材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内卫计药政发〔2017〕81号,以下简称81号文)和《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每个盟市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要求,为此次通知提到的开展医联体带量、带预算采购奠定了基础。


其中,81号文中对医联体采购试点目录的编制提出了“采购金额大、使用量多、重合度高的药品耗材”的要求,并且明确首批试点采购药品、耗材品种各选择不少于8种,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专科联盟可重点采购本专科常用药、专科耗材,优先选择国产耗材。也就是说,专科联盟应该要在今年开展重点针对专科耗材的带量、带预算采购。


三、备案采购机制来袭,机遇与挑战的双刃剑




通知提到:借鉴药品备案采购模式,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推行临床确有需求、未在自治区药采平台集中挂网的高值医用耗材的备案采购工作。允许公立医疗机构对本区已挂网目录未包含的各类高值医用耗材进行备案采购,实现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高值医用耗材全品种的挂网阳光采购。同时,对1年内无交易记录的产品剔除挂网目录,提高挂网产品的采购效率。


2012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通过集中招标、阳光挂网、限价采购先后启动实施了三批、共计8大类高值医用耗材的网上集中采购工作,今年九月份,启动第四批非血管介入和口腔类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2017年年底前将实现高值医用耗材全部挂网阳光采购。


那么,备案采购的实施,是不是就意味着,以后内蒙古的高值耗材采购只需要通过备案增补和定期剔除来达到一个动态平衡就可以了呢,仅从通知看来有这个意思,不知后续进展是否会有变动。但是备案采购真的就是备案、然后采购那么简单吗?答:当然不是!从通知看来,备案不仅不简单,还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其过程复杂程度可能并不亚于阳光挂网,但是在备案过程中,企业最直接接触的是医疗机构,所以这其中可能也存在着一定的机遇。


备案采购流程:



备案采购价格由公立医疗机构参考自治区和全国最低7省价格,根据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回款期限等要素与生产配送企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议定,原则上价格不得高于已挂网同类产品的价格。其中,“自治区和全国最低7省的供货价”由医疗机构填写,但未明确表明是否由生产企业提供给医疗机构。


满足供应3个月后,可向自治区药采中心提出,纳入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交易系统挂网阳光采购。但需要注意的是,从2017年11月20日起,挂网超过1年没有交易企业的产品,或有采购订单,1年内没有响应和配送的产品将取消挂网交易。(来源:易联器械网)



阅读 97
咨询热线:
15162776785
在线客服:
客服一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