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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南省发布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01 08:57:16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行为,促进采购价格合理回归,防范廉洁风险,根据原卫生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65号)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采购范围。按照省际医用耗材联盟相关分类方法,我省阳光挂网采购范围主要包括:血管介入、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结构心脏病、非血管介入、起博器、电生理、吻合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人工器官组织、疝修补、口腔和眼科等十三大类。

 

(二)采购方式。实行政府主导、分批挂网采购。高值医用耗材产品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采购平台”)集中挂网,医疗机构通过省采购平台阳光采购。鼓励医疗机构单独或联合带量采购,使交易价格趋于合理。我省阳光挂网采购类别范围内的高值医用耗材,在该类品种省级挂网采购结果开始执行后,各市州原有集中采购或自行采购等采购方式停止执行;在我省阳光挂网采购类别范围内但暂未执行挂网采购结果的高值医用耗材,仍按原渠道采购。

 

(三)动态管理。我省高值医用耗材加入陕西省牵头的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实行数据库共享并进行动态调整。

我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数据库分为限价挂网采购产品数据库与备案采购产品数据库,两个数据库之间联动原则和联动方法由省卫生计生委另行制定。

我省限价挂网采购产品数据库与省际医用耗材采购联盟牵头省份(以下简称“牵头省份”)限价挂网数据库适时联动;我省备案采购产品数据库产品及价格信息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每半年进行一次收集更新。

 

(四)挂网时间。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一批血管介入类产品挂网采购。根据第一批产品挂网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其余类别产品挂网进度,尽快完成全部13大类产品挂网。

 

(五)公告方式。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相关信息通过省卫生计生委官网(http://wjw.hunan.gov.cn)、省采购平台(http://yycg.hnsggzy.com)发布。

 

(六)挂网产品资质。

(1)牵头省份已挂网公布的高值医用耗材限价挂网数据库内产品,经企业网上确认后,纳入我省限价挂网采购产品数据库。

(2)已通过牵头省份产品资质审核但未公布挂网限价的产品,经企业网上确认后,纳入我省备案采购产品数据库。

(3)属于我省阳光挂网范围但牵头省份数据库中无数据记录的高值医用耗材产品,由省交易中心根据《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目录》定期受理申报并进行资料审核。审核结果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导入我省备案采购数据库。

 

(七)限价制定。

我省限价挂网采购产品数据库内产品,牵头省份公布的挂网限价即为医疗机构采购限价。我省备案采购产品数据库内产品,企业自行填报的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即为医疗机构采购限价。

 

(八)备案采购原则。

我省备案采购产品数据库内产品按照“总量控制、网上采购、部门监管”原则进行备案采购。医疗机构备案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金额不得超过本单位本类产品采购总金额的15%。(共分血管介入、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结构心脏病、非血管介入、起博器、电生理、吻合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人工器官组织、疝修补、口腔和眼科等十三大类。)

 

(九)备案采购方法。

1.我省备案采购产品数据库内品种,由医疗机构在挂网限价内自行与企业议定价格,并在省采购平台上填写议价结果进行网上采购。

2.因抢救病人等紧急情况必须采购备案采购数据库无相关信息的品种,可经医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先采购和应急使用。相关企业须在3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办产品挂网申请手续。(来源:泰茂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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