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江苏】新发布|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7 17:26:40 更多文章>>

昨日,南通市卫计委发布《南通市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公告》。公告称,南通市即将开展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并规定了采购工作的详细规范。


具体公告如下:


根据省卫计委、省编办、省政务办《关于开展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7〕3号)和南通市卫计委、南通市公管办《南通市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通卫规〔2017〕1号)文件精神,南通市即将开展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全市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参加集中采购。


二、采购目录

除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的血管介入、非血管介入、神经外科、起搏器、电生理、眼科等六大类高值医用耗材以外的所有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医用耗材(含消毒类产品)和体外检验检测试剂(科研用试剂、实验室化学试剂及器材除外)。


三、采购模式

以市为单位开展集中采购,医疗卫生单位、生产配送企业必须通过集中采购平台开展集中采购和网上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


四、采购周期

原则上不少于两年。


五、工作机构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江苏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具体执行。


六、报名资质文件

(一)投标企业必须是生产企业。国(境)外生产企业国内总代理商、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视同生产企业。国内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投标,此一级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必须覆盖南通市;

(二)供应商投标申请函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复印件;

(四)非实际生产企业投标的须递交销售代理协议;

(五)上述报名资质文件(纸质)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七、采购文件获取

被授权人携报名资质文件现场购买,150元/份。不提供邮购服务。

地址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010、G011、G012窗口(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大楼四楼)

地址二: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32号联通大厦16楼)


八、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9日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0-11:30,13:30-17:3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海虹交易中心江苏分公司 9:00-11:30,13:00-17:00(双休日接受报名)

联系电话:17314958180、17372760027


有意向响应的企业可登陆南通市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系统(http://61.155.5.40/consumbidnt)点击“投标企业预报名”提前在网上进行预报名。

(转自:医械行业黄埔军校     凯尼思   来源:南通市卫计委)



阅读 87
咨询热线:
15162776785
在线客服:
客服一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