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卫计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东北三省一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界定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公布了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界定结果和其他界定结果名单,该界定结果经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公示并公布后,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将执行同一结果。
根据通知,在893家境外药品国内总代“两票制”界定结果中,国药等17家企业不符合界定条件。在673家企业的其他界定结果中,华润等25家企业被列入不予通过名单。
今年8月,为减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工作流程,减轻药企负担,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内蒙古“三省一区”卫计委商定,互认对两票制有关界定,企业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随即,这四个省份的卫计委下发通知,要求符合下列情况的企业提交材料,以获得多开一票的资格
1、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经营企业。
2、境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
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合规委托负责药品销售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以上(即第“1-3”类企业),全国范围内仅限一家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总代理。
4、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总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以上(即第“4”类)药品流通集团型内部之间调拨药品的,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而经过资料审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界定结果中不符合“两票制”界定的17家企业,不予界定原因多属非境外企业直接授权问题。在其他界定结果中不符合“两票制”界定的25家界定企业,多因持股比例问题被列入不予通过名单,包括华润、上药等巨头。
附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界定失败药企名单
附其他界定失败的药企名单
来源:医谷